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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清一统志》载:东汉置辽东属国,别领昌黎、宾徒、徒河、无虑、险渎、房县六城。盖房县与险渎皆为辽水西滨海之地。按幽州刺史部图所示,房县当在本境,治所尚未考定。三国及晋时,本境属昌黎郡。南北朝时,属北魏之营州,后为高句骊侵占。唐平定高句骊后,复营州。后归渤海国显德府。
辽时,本境属显州奉先军。金、元、明、清各时代,本境分别属广宁府、路、卫、县。其中,清顺治元年(1644年),设海城县,本境南部归其辖;清嘉庆十三年(1808年),置新民厅,本境东北部分地域为其辖。
清开国后,便辟本境入牧放官马之场。清同治二年(1863年),奉天将军驻锦州副都统恩合奏准丈放东北自莽涨湖(今黑山县四家子乡南),到湖嘴子(今大洼县新立镇前胡村)之地,并在盘蛇驿设总管衙门。是为本地土地首次丈放。因土地碱薄,垦殖不多。清光绪二十九年(1903年),奉天将军增祺奏准对牧场进行勘丈,委在籍道元蔺祖荣为垦务总办,驻沟帮子,划恭、宽、信、敏、惠五段。
清光绪三十二年(1906年),清廷分锦县东部、广宁西南、新民西南各一部分设新治,隶锦州府。下辖16区,618村。以信字区康家段为治所(今盘山县胡家镇城基屯),因款绌未建,治所驻盘蛇驿,因此地乃原盘山驿旧址,遂改称盘山厅。
清光绪三十四年(1908年),盘山厅治所由盘蛇驿迁至双台子。
清光绪三十五年(1909年),设营口直隶厅,田庄台、二界沟地区归其辖。
民国二年(1913年),厅改县,盘山厅改称盘山县,列三等县。
1929年,东北易帜,奉天省改称辽宁省,本境属之。
1931年,“九一八”事变,翌年,伪满州国改辽宁省为奉天省,辖本境;1934年,伪锦州省成立,辖盘山县。
1937年12月,大辽河以西的海城县第六区、营口县第七区划归盘山县管辖。
1945年,“八一五”光复后,是年10月盘山县民主政府成立,属辽西地委;是年12月,国民党盘山县政府成立,盘山县民主政府转田庄台。本境处国共两党拉锯状态。
1948年2月,全境解放,盘山县属辽宁省。1949年4月,成立辽西省,盘山县归其辖。
1954年5月,辽西省人民政府决定盘山县第四区的盘蛇驿等村划归北镇县。是年8月,辽东、辽西合并为辽宁省,辖本境。
1956年2月,盘山县归辽阳专署辖;1959年1月,撤专署,行市辖县,盘山县隶属营口市。
1961年4月,辽宁省人民委员会批准,在盘锦农垦局管辖内设营口市盘锦区。
1966年1月,盘山县与盘锦农垦局合并,成立盘锦垦区(地级)。
1968年12月,台安县归盘锦垦区辖。
1970年1月,在盘锦垦区内分设盘山区、大洼区。是年7月,改盘锦垦区为盘锦地区。
1975年11月,盘锦地区与营口市合并。盘山区、大洼区改称盘山县、大洼县,属营口市辖。台安县划归鞍山市。